城通卡(公交乘车卡)使用须知

2024-04-02 14:42:10 1528

(一)公交乘车卡可反复充值使用。凡贴照片的乘车卡月票区只限本人使用,刷卡后应主动向司乘出示,不得转借、转卖和冒用,否则一经发现,稽查人员、充值人员或当班司乘人员有权将卡收缴并销卡后,交稽查部门按相关管理条例对违章乘车者进行处罚。

(二)遇稽查人员查验卡时,拒绝出示所使用的乘车卡,将视为该乘客持无效卡或乘车卡转借他人乘车,稽查人员有权将该卡注销。

(三)除A卡外,其它卡种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和倒卖,违者按卡种面值的10倍补票。

(四)持公交乘车卡的乘客上车刷卡时,只须将卡平面靠近车载收费机前的感应区(8厘米内),做短暂停留进行刷卡。在多票制车载机上刷卡时,需在司乘人员按票价设置后进行刷卡使用。车载收费机会发出不同的声音、灯光及屏幕显示此次交易是否完成。

(五)乘客刷卡时。刷卡速度不要太快,也不要连续左右晃动,以免未被确认或被多扣金额。刷卡完成后应将卡离开车载收费机20厘米以外,以免二次扣款,误刷卡者责任自负。

(六)普通卡(A)一人持卡多人乘车时,应在司乘指导下按乘车人数刷卡。在同一车载机上BCD卡五分钟内月票区不可二次刷卡,当电子钱包区存有金额时,五分钟内的二次刷卡将从电子钱包区扣款。

(七)持公交乘车卡乘车刷卡时。车载收费机对各种卡都有相应的声光提示,并显示扣款金额。

1、刷卡成功时,车载机绿灯亮,同时A卡发出“噹”一声响;B卡发出“噹噹”两声响;C卡发出“噹噹”两声响及语音提示“学生卡”。D卡发出“噹噹”两声响。

2、卡内余额不足四次乘车费用时,车载机完全正常扣款操作后,语音提示“请充值”,乘客应及时到各充值点充值。

3、当卡内余额不足本次乘车金额时,车载机红灯亮,发出“请投币”的语音提示,乘客应按路线路客票价格投币。

4、当公交乘车卡卡内金额超过有效使用期时,车载机红灯亮,发出“请投币”的语音提示,乘客应按线路客票价格投币。

5、遇乘客刷卡方法不正确(如速度过快、距离较远、使用不当)造成刷卡不成功时,车载机红灯亮,发出“请重刷”的语音提示,乘客应按正确方法重新刷卡。

6、当遇到无效乘车卡时,车载机红灯亮,发出短促“噹噹噹噹”鸣叫,司乘人员有权收缴该卡,并要求乘客投币。

(八)当乘客对车载收费扣款有疑问时,在不影响司乘人员正常工作和其他乘客正常乘车的情况下,可要求司乘人员查询该卡在本次车载收费机上的收费记录,或记下所乘车辆的车号、线路、时间,在乘车的第二天以后,到公交总公司营业厅查验处理。

(九)乘客乘车时如遇车载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持卡乘客应服从司乘人员的疏导,改乘同线路的后车,或投币乘车。如遇连续3趟以上(3)同路线车辆车载机不能刷卡时,持A卡者需投币乘车,持BCD卡者可示卡免费乘车。

(十)乘客持无效卡乘车使用时,司乘、稽查人员有权收缴,如有异议,可随车到终点站开具《城通卡(公交乘车卡)暂扣凭证》,3天内到公交总公司营业厅处理。下列城通卡(公交乘车卡)使用情况属司乘、稽查人员收缴范围:

1、使用别人已挂失的或挂失后找回未取消挂失登记再次使用的:

2、转卖或冒充他人使用的各类乘车优惠卡及公益卡;

3、非本系统发行的城通卡(公交乘车卡)

(十一)城通卡(公交乘车卡)应妥善保管,确保有效使用。城通卡(公交乘车卡)应远离高压、强电磁场或低温高热等环境,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不要被雨淋湿或水浸 ,切勿将卡随衣服放入洗衣机一起清洗。不得弯曲、折断、烘烤、打孔等。由此引起的城通卡(公交乘车卡)失效属人为损坏范围,乘客自行负责。

 

(十二)公益乘车卡不得转借他人乘车使用,否则一经发现将终身取消,不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