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公交反馈情况会议精神和巡察组要求,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后,总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市委和市委第五巡察组要求,直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具体措施,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务实过硬的举措,狠抓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1.认真制定方案。巡察反馈情况会议结束后,我公司于8月31日专门召开班子会议,专题通报传达了巡察反馈情况。总公司党委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分析,集体研究、讨论整改落实意见,形成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情况整改落实方案》,以总公司党委名义印发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并按照“四个干”工作机制,制定了整改落实责任分工表,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2.加强调度推动。各责任部室、责任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方案》,结合自身担负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日常调度、分头推进整改。总公司党委先后组织召开会议,了解、掌握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项调度部署会议,集中听取各责任部室、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推进情况,调度解决整改难题,进一步明确了抓好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
3.强化检查督导。在整改工作中,充分运用集中检查、抽查、考核、通报等手段,强力督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解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不够扎实”问题。党委“四个意识”还不强,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重部署、轻落实,巡察发现一些干部职工对十九大精神的基本知识都不掌握。没有与贯彻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全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结合起来,没有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有的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六项纪律”、“八项规定”等内容掌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对党建知识知之甚少。班子成员没有带头开展宣讲活动,学习贯彻十九大的氛围不够浓厚,甚至出现了集体抄材料、补笔记的现象。
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围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组织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新成果;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包括个人自学、10月底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课、总支专题学习会、中心组学习;共发布了“党建知识每日一学”24次、向基层职工群众开展学习宣讲、学习交流会,还通过“思政心语”发布党建知识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共发布了5期。
2.关于解决“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公交总公司从党委班子成员普遍存在着认识上偏差,对国有企业经理负责制与党委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认识不清,没有把党的建设纳入公司章程,有些“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和决策仍然存在着总经理办公会替代党委会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对关键点做到了熟知,各党总支组织了集中讨论,撰写了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撰写了学习心得;二是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三是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档案,对于干部任免、招投标等决策情况和会议情况做到记录清楚、事项明确、程序清晰。
3.关于解决“一线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落实不到位”问题。在“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中,各分公司对一线职工的教育方法不多,实效性、针对性不强,存在学习教育跟进不够、教育方法不灵活现象,致使落实意识形态学习教育不得力,出现集体补课抄材料和笔记的现象。
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推行了“职工理事会”工作机制。各单位领导班子每月参加路队职工理事会,听取和解决职工提出的建议和问题,传达总公司党委和本公司各项政策通知,并就现行政策措施给予解答分析。各基层党组织将征集上来的建议和意见用图表或文字形式加以汇总,说明问题内容、是否解决、如何解决、是否已经反馈。截止目前,各单位共召开职工理事会60次,解答职工建议和意见247条;二是总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均参加了分管单位的职工理事会,除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呼声,还与参会人员共同进行思想交流和沟通;三是把各党总支、支部履行职工教育工作情况列入了政工联查督导检查重点,9月25日、26日对所属各党总支、支部进行了政工工作联查,重点督导检查了各分公司、路队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基层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党委会、班子会及总经理办公会三者议事规则不清楚,存在班子会、总经理办公会替代党委会的问题,会议记录内容不全面、不规范。对“三重一大”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内容、规则程序不规范。从公司党委会议记录中发现,党委会除讨论人事问题外,很少研究决议其他重大事项。在民主决策过程中,民主集中制落实质量不高。
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讨论决策、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落实工作细节,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四不一末”制度,严防决策不规范、一言堂等;二是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专题档案,对于决策情况和会议情况记录清楚、事项明确、程序清晰;三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以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检查。
2.关于解决“分公司党总支和支部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下属分公司部分党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好,对如何贴近实际开展党务工作思路不宽、招数不多、感召力不强、积极性不高,党的基层组织存在着虚化、弱化、边缘化现象。有的分公司党总支书记长期空缺;公司党委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未实行“一岗双责”。
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了“优秀基层党组织经验交流展示”活动,目前第二批展示交流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二是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了具体内容、参加人员、时间、要求;加大检查力度,督导各党总支、支部按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能够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记录详实,内容符合工作实际,对“三会一课”内容能够做到事先有准备、有安排,重点突出,确保实效。党员干部能够做到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建立健全各单位党总支,下设46个党支部,9月四公司原四名党支部副书记任命为党支部书记,并为四公司修理车间党支部配齐了党支部书记。截止目前,全公司46个党支部全部配齐了党支部书记,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四是总公司党委、党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分管单位和部室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调研工作,每月都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10月底党政工将联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3.关于解决“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问题。公司存在引进人才机制不健全问题。全公司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共125人,具备干部身份只有20人,其余都是以工代干。公司原党委未能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干部的相关规定,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不高。未做到人事档案“凡提必审”。
4.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修订了《总公司中层干部管理条例》,完善了《基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实现了选人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信度。二是把政治标准摆在选人用人首要位置,做到人事档案“凡提必审”,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局党组《关于城管系统干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动议、酝酿、与局党组主要领导就选任意向进行请示沟通、与局人劳处就选拔岗位和现有干部职数情况进行沟通、制定选任方案、实施具体选任工作、报局党组审批、正式任免职。预审、复审、日常监督把好关,截止到10月份,共提拔中层正职2名、中层副职1名,平职交流中层副职3名,均已审核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三是严格履行组织程序,未得到城管局党组批复的党员干部一律不任命。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解决“公司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公司党委很少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分工不明确,未能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公司经营管理之中,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査、同考核、同落实。公司党委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的廉政建设检査和管控不严,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好。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每季度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措施和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列出了责任清单,理清了责任主体,层层分解责任,层层施加压力;三是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作用,以制度建设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公务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招投标管理办法》《机关部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四是发挥纪委监督作用,建立完善了总公司追责问责机制,采取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函询约谈、追责问责等形式,强化党内监督和制度执行力;五是对各层级廉政教育的具体内容、时限、频次、措施和要求作出进一步规范。
2.关于解决“公司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担当”问题。公司纪委在监督工作中存有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存在对两位“一把手”不敢监督,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监督乏力,对下属分公司主要领导监督缺失,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现象,未能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运用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和解决问题不够到位。
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①建立廉政责任清单,强化重点岗位监督。一是实施廉政监督清单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逐项列出监督清单,按照监督清单实施重点监督。廉政责任清单、廉政风险点清单已经全部完成,《廉政风险点手册》在逐步推进中。二是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进行监督,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研究共同决定。②找准廉政风险点,加大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监督。一是建立廉政风险点清单制度,在清单中详细载明“工作上的廉政风险点”、“可能造成的危害”“防控措施”等。二是对查找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归类,依据风险点级别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并将风险点整理汇成《廉政风险点手册》,做到监督点位明确,监督事项具体。三是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台账,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工作。四是对招标采购进行全程监督,做好基础台账留痕记录,截止2018年10月17日全年共监督招标采购工作27次。③加强作风纪律检查,建立廉政建设监督考评制度。一是9月25日、26日对总公司所属单位“三重一大”、廉政学习、群众信访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打分。二是在中秋、国庆期间分别对总公司公务车使用、带班值班、劳动纪律、办公用房使用廉洁过节等方面进行了检查。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廉政学习教育。印发《关于畅通举报方式的通知》,并在举报箱上详细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受理举报地点;一是在《唐山公交》上公布,二是通过微信群公开宣传反腐倡廉举报方式;9月27日组织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并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网站平台、廉政专栏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截止2018年10月17日共发送16次。⑤规范纪律审查,严肃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规范审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违纪问题。截止到十月底。
3.关于解决“干部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班子成员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研究不细、举措不多、办法不实。有些机关干部下基层比较少,把握情况不深入,有些站点服务意识较差,有些公交司机“冷面孔”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公交线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仍存在公交司机与群众发生矛盾被投诉的现象。
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制定了《关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约束干部日常行为,着力解决干部不担当问题,并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城管局党组相关文件要求,上报整改问题清单。按照自查自纠、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问责处理、施行容错纠错、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培训教育和时间锻炼六个整治措施进行;二是分别于5月22日、6月21日、8月16日举办了三期党员干部管理知识培训,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此项培训将持续进行;三是执行首问负责制,对职工提出的问题或者困难,积极想办法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对于作风散漫、不担当、不作为的党员干部,进行层层追责,对于作风不实、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降职或撤职;四是推行了机关部室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层副职以上带头下线跟车、参加路队会、日常站点执勤、与驾驶员谈心等。截止9月底,机关副处以上管理人员跟车督导214次,协助保洁人员清洁卫生630余部公交车,参加路队会214次,驾驶员谈话发现问题102个,站点执勤及客流调查214次;五是 9月底组织了分公司总支书记、行风员召开整顿培训会议,对驾驶员在文明服务方面进行了再教育、再培训。同时,还利用公交车辆监控系统,加强车厢服务监督管理,不断规范驾驶员服务行为;六是对各营运线路开展客流调查,实时掌握市民出行的不同需求,将解决“居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与我们的服务水平”之间的矛盾作为工作重点,避免出现行车计划固化,影响线路质量提升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反馈情况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有的整改任务还需进一步落实。下一步,总公司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化和延展,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措施举措,落实长效机制,狠抓源头治理,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持之以恒,进一步抓好有关整改任务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情况整改落实时间紧、任务重,政治性强,有的任务能够立行立改,有的则需要长期坚持、继续深化。已经完成的工作,将抓好跟踪检查、防止反弹,不能一步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以一以贯之的韧劲持续推进,直至问题解决。
(二)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和城管局党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从严治党,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深化教育预防,强化警示教育,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惩戒并重,立规与执纪并举、自律与他律结合,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合拳。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5-7771939
中共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