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同时具有银行借记卡功能的复合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现在,该卡只覆盖医疗保险卡功能。
根据市医保中心的规定,2015年10月1日起,社会保障卡全面启用,已经制出新社会保障卡或没有制卡的职工,老医保卡即将被停用,请及时激活新卡或到各分公司劳资科填报办理(退休人员到总公司人力资源部220房间办理),以免影响正常医保待遇的享受。由于社会保证卡制卡周期长,一般为2-3年,新卡没有制出的职工,老医保卡可继续使用,没有老卡的年轻职工,若突发疾病可直接用身份证临时享受住院(门诊)医保待遇,也可加急支付30元去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自行制卡(当天即可制出)。社会保障卡具体使用事宜如下:
一、核对卡面信息
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应首先核对卡面信息,若发现卡面上的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则须携带社会保障卡与有效证件到总公司人力资源部(220房间)办理信息更正手续,申请重新制卡,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二、社会保障卡的启用
社会保障卡具有医疗保险结算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需要分别激活后才能使用。
(一)医疗保险结算功能的激活
参保人员,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定点药店或定点医院收费或挂号窗口进行卡激活。激活时,如原医保IC卡有密码,则需先输入原医保IC卡密码,之后再设置社会保障卡新密码。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原医保IC卡中的个人账户余额会自动转到新社会保障卡中,同时原医保IC卡停止使用。
(二)银行金融功能的激活
请持本人有效证件、社会保障卡到发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激活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挂失办理
发现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后,为了避免个人权益受到损失,应立即申请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挂失。
窗口挂失: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河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挂失。代为办理的须提供双方的有效证件。地址在唐山市北新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行200米路南(挂有蓝色河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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