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根据事故处理工作需要,唐山公共交通总公司事故处理中心现面向全公司车下岗位职工招聘事故处理查勘员,现将相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事故处理查勘员3人。
二、岗位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后期定损及理赔等相关工作。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工作中,无重大事故,无违纪、记过等公司处罚。
(2)男性,40周岁以下,高中(等同于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有C1及C1以上驾驶证、具备独立安全驾驶技能。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责任心。
(4)反应敏捷、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5)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
(6)具备良好的抗压能力及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有强烈的上进心和目标感。
(7)从事过基层路队安全管理科员及科队长或从事社会保险查勘理赔工作的,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成绩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止。
(二)报名程序: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事故处理中心招聘报名表(附件一),在报名时间内,统一交到各所属公司劳资科。
(三)资格审核:对报名资格通过的员工名单,全公司公示,并在公示中,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报名员工及时查看,公司不再做另行通知,如耽误考试,后果自负。
(四)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两部分组成。
(1)、脱稿演讲:演讲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工作简历;个人专业特长;对查勘员岗位的认识及工作目标等。演讲时间在5到8分钟。
(2)、答辩:由面试考核领导,随机提问,应聘人员进行答辩。
(五)考试结束后,全公司范围内公示面试成绩及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内,存在异议并且属实,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六)公示期无异议后,事故处理中心实习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因无法适应岗位工作的,调回原单位工作。
(七)本次招聘,应聘人员资料和成绩由公司保存,日后事故处理中心缺编,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五、咨询电话:
事故处理中心:0315-7771970
2018年8月14日
附件一
招聘人员报名表
应聘岗位:唐山公共交通总公司事故处理中心查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