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残疾人初次办理“爱心助残卡”应先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携带身份证、第二代残疾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以及两张小二寸彩色照片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收到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各县(市)残联将进行审批,并将审批合格的材料报市公交总公司,由市公交总公司根据审核材料为残疾人办理“爱心助残卡”,然后由各乡镇(街道)发放给残疾人。
总公司力争在2016年3月底完成全部“爱心助残卡”办理业务。现有残疾人办理“爱心助残卡”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底前,提醒未办理“爱心助残卡”的残疾人乘客抓紧时间办理。“爱心助残卡”为实名卡,一人一卡,专卡专用,一旦发生卡片丢失,可前往市公交总公司城通卡营业厅4号窗口办理补卡、挂失手续。市公交总公司提醒残疾人乘坐公交车时要注意乘车安全,号召广大乘客在乘坐公交车时要主动为其让座,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公交司乘也在认真学习哑语,以方便沟通,为其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
(总公司党委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