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公开领导:党务预公开工作在公司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 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
三、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为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单位内部预公开两种。公开范围可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四、预公开形式:面向社会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函)、召开会议、热线监督电话或通过公示栏、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在单位内部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召开会议和内部供水网等形式公开。
五、预公开期限: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个月。在本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
六、预公开受理:在公开期间,党务公开办公室应广泛听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对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