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

2024-03-26 10:20:49 350

一、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二、公司两级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三、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公司党务公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党总支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相关党总支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公司党务公开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四、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

五、对各党总支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办公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考核内容。

六、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